劳动合同范本:HR常用的劳动合同范本标准规范版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 别: 籍 贯: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承诺条款 1、甲方录用乙方前,应如实告知乙方公司的实际情况; 2、乙方具有应聘时所描述的真实的工作履历、技术等级、专业知识等,甲方根据乙方所有的真实有效资历聘用乙方; 3、乙方保证签订本劳动合同前无任何尚未处理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保证已与前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若乙方实际工作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工作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因生产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且胜任该岗位(工种)所要求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大写)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月工资在合同期内可做适当调整,以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为准但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合理支付乙方的工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5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险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果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险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措施。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生产任务连续 个月低于订立本合同当月的60%等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乙方依据第八条第一款第(2)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乙方;15日内甲方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一年内旷工5天(含5天,下同)以上; 2、乙方一年内两次以上不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乙方故意或过失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其它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乙方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累计经营额达到5万元的; 3、乙方工作过程中存在从业务单位收取费用、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等行为的。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应赔偿给甲方损失****元。 (七)、因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每次最低5000元对甲方进行赔偿。 (八)、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九)、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一)、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认真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九、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如因乙方违反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培训费用和违约金。 2、 3、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及规章制度中所确定的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未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前乙方未办理离职手续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的,若乙方擅自离职,甲方均按其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属于特殊岗位人员的,应与甲方签订《商业秘密保证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且该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结清借款或备用金,归还属于甲方的物品,支付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依约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经济补偿金等项费用中扣除。 6、乙方指定甲方向乙方送达各项通知的地址为: 。 甲方向上述地址送达后乙方拒收或被退回的视为向乙方已送达。 十、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范和工作规范等等),公示地点在甲方办公大楼内及生产现场公告栏内。 十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商业秘密保证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调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负责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